我的信息素是花露水味(abo)_第五章 翻旧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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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翻旧账 (第1/1页)

    孟朝坐在最后一排,面前照例摆着一杯没怎么动过的柠檬水。

    他刚出院没两天,额角的淤青褪成了黄绿色,衬着那张过分好看的脸,像一件被人磕坏了一点边角的瓷器。店里的小姑娘们依旧偷瞄他,但眼神里多了一层小心翼翼的同情,好像他出了趟院就变成了什么易碎品。

    我假装没看见。

    从医院回来的那天晚上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他来喝东西是他的自由,我打工是我的生计,两条平行线在奶茶店这个空间里短暂交叉,出了这道门就各走各的。

    但这个规矩在他说出那句话的瞬间碎了个彻底。

    “你当初跟我舍友表白,是什么意思?”

    他手里翻着一本不知道从哪弄来的杂志,眼皮都没抬一下。

    我擦桌子的手顿住了。

    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记得这事。

    这是原主干的事。

    原主在听说孟朝不喜欢自己之后,那股花里胡哨的傲气被人踩了一脚,反弹得厉害,转头就在一次聚会上跟孟朝的舍友表了白。场面不大,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在那个圈子里,这无异于把孟朝的脸面扯下来摔在地上,还踩了两脚。

    没起什么波澜。因为那个舍友是个聪明人,笑着打了圆场,把这事儿揭了过去。但事情发生就是发生了,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而我现在是柯珂。

    我要替原主承担这件事。

    “不记得了。”我把抹布对折了一下,擦旁边那张桌子。

    “不记得?”孟朝终于抬起头来看我,目光里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不是质问,更像是在确认什么,“你追了我舍友一个礼拜,然后转头跟我说不记得了?”

    一个礼拜?

    我在心里骂了句脏话。

    原主啊原主,追了人家舍友追了一个礼拜,就为了让一个不喜欢你的人难受?这是什么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蠢招。

    “那你想听什么?”我直起腰看着孟朝,脸上还挂着刚才招待客人时没来得及收的笑,现在看起来一定很假,“对不起,当初不该追你舍友?还是谢谢你出了车祸我还来看你,然后觉得我这人还不错,以前的事就一笔勾销?”

    他手里的杂志不翻了。

    “我没说一笔勾销。”

    “那你问什么?”

    店里的空气安静了一瞬。旁边桌的两个女孩子交换了一个好奇的眼神,其中一个偷偷把光脑的录音功能打开了。我扫了她一眼,她心虚地把光脑扣了过去。

    孟朝把杂志合上,搁在桌上,身子往后一靠,仰着脸看我。他穿着深色的薄外套,领口敞开了一点,锁骨下方还贴着一块肤色的创可贴。

    “我只是想知道,”他慢慢说,“你是真的喜欢他,还是为了气我。”

    问了白问。

    原主喜欢谁,不喜欢谁,已经不重要了。

    我想起原主灵魂碎片里那抹蓝色的光芒,残缺破败,美得不像真的。他反反复复在这个世界里经历同样的事,破产、羞辱、被退婚、然后消失。

    他追孟朝舍友的时候在想什么?是真的被伤到了自尊所以报复,还是在那个瞬间觉得自己终于做了一件“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被安排好的事?

    我不知道。

    我不是他。

    “算了,”我听到自己说,声音比预想的要淡,“都过去了。你不想见我,我以后少出现就行。奶茶店你要是不想来,我也可以换个地方打工。”

    我转身要走。

    “柯珂。”

    他叫我的名字,我脚步停了一下。

    “我没有不想见你。”

    背对着他站了两秒,然后回过头。

    孟朝还维持着刚才的姿势靠在椅子上,看着我的耳朵,那几颗亮闪闪的耳钉,又看了看我身上破洞t恤,最后目光落在我脸上。

    “你瘦了,”他说。

    这句话牛头不对马嘴。

    我下意识想回一句“关你什么事”,但话到嘴边变成了别的:“破产了,吃不起好的,当然瘦。”

    “那你还戴着这些东西,”他的目光又飘回我耳朵上,“随便卖一颗够你吃半年。”

    “不卖。”

    “为什么?”

    我没回答。

    因为我说不出口。

    这些东西是原主留下的最后一点体面,是他还活过的证据。我卖了他的护肤品、卖了他的化妆品、卖了他所有我不懂的东西,但这些耳钉和这些衣服我留下来了。

    因为在原主那个被席卷干净的世界里,这是他唯一还能抓住的东西。

    我凭什么替他卖掉?

    “不为什么,”我说,重新把笑容挂回脸上,“客人要进来了,你先坐着,有事叫我。”

    孟朝没再说话。

    但他也没走。

    他一直坐到打烊,我在前面忙的时候,他就在后面翻那本杂志,一本翻来覆去看了不知道多少遍。

    老板走的时候冲我挤了挤眼睛,指了指后面,做了个口型:“还在。”

    我当没看见。

    下班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我脱了围裙挂好,拿起背包往外走,经过最后一排的时候瞥了一眼。

    孟朝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杂志搭在腿上,呼吸很轻很匀。

    睡着了?

    我站了两秒,犹豫要不要叫醒他。

    他的睫毛很长,在眼下投了一小片扇形的阴影。额角那块褪成黄绿色的淤青在灯光下看起来比他醒着的时候柔和得多,整个人少了那种拒人千里的冷漠,多了一种……我说不上来。

    好看归好看,跟我没关系。

    “孟朝,”我屈起指节敲了敲桌面,“打烊了。”

    他睫毛颤了一下,没睁眼。

    “孟朝。”

    “……嗯。”他含糊地应了一声,动了动身子,但没有要起来的意思。

    我深吸一口气,弯下腰,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手指刚碰到他外套的布料,他的眼睛忽然睁开了。

    那双眼睛近得不像话。

    带着刚睡醒的水汽,瞳孔里映着奶茶店暖黄色的灯光,还有我的脸。他看着我,目光从迷茫到聚焦只用了不到一秒,然后他笑了。

    刚睡醒还没完全清醒本能的笑,眉眼弯弯,像只被阳光晒得舒服了的大猫。

    我猛地直起身,退了两步。

    “走,走了,”我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不对劲,清了清嗓子,“我要关门了。”

    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站起来的时候顺手把那本杂志放回了书架,走过我身边的时候停了一下。

    “你刚才离我很近,”他说,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

    “叫你起床当然要近一点。”

    “下次可以更近。”

    “没有下次。”

    他笑了一声,推门出去了。

    夜风从门缝里灌进来,带着他身上那股若有若无的松木味。我站在空荡荡的店里,手里攥着钥匙,心跳快得像刚跑完八百米。

    我摸了摸后颈。

    临时标记早就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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